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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法律事务(自考专科) 专业代码:580401

2022年04月27日 19:37 未知何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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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与司法大类 法律实务类 法律事务(自考专科) 专业代码:580401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 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 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 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 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 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
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 知识;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企业法务、法律援助以及常用法律文书规范写作的基本能力;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政策和流程;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课程设置要求: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 15 门,总学分不得少于 70 学分。其中必设课程 10 门,共计 48 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 5 门,不得少于 22 学分。考试课程相 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必设课程及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 2 门(6)、宪法学(4)、法理学(7)、中 国法制史(5)、民法学(7)、刑法学(7)、民事诉讼法学(5)、刑事诉讼法学(4)、 法律职业伦理(3)。
推荐选设课程及学分:法律文书写作(3)、婚姻家庭法(3)、外国法制史(4)、 律师与公证制度(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5)、经济法学(6)、中国法律思想 史(4)。
选设课程设置要求:无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无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法学
(责任编辑: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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