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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几项规定

作者:湖南自考网 文章来源:www.hnzk123.com/hnsf/ 更新时间:2014-05-08 00:11:01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自考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几项规定
一、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委湘学位办1199911号文件的规定,从1999年开始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科学习期间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良以上。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全省统一的学位外语考试且获合格证书。
    4、从毕业日起二年内(从毕业之日——办证之日)向主考院校申请;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5、已获得本校学士学位的不得再申报本校第二个学士学位。
    二、学位外语考试的要求及报名程序:
    1、学位外语考试必须在所申请学位的学校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凡自考本科毕业需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不得以其他成绩代替(包括四级、自考英语等);
    3、学位外语考试语种: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
 4、英语考试每年进行两次,其他小语种开考时间与考试中心联系。因采用现场摄像,只能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报。英语、日语报名时间为:三月、九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上网查询,也可与教务处考试中心电话联系。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和次年1月。
    5湖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在校(籍)生、应届毕业生和获得本科毕业证后一年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8872275)
    三、申请学士学位的要求及申办程序:
    1、学位申请受理时间:每年4月15—20日(节假日照常工作)过期不予办理;考生可本人到我办办理,亦可请人代办;学位申请一律不接受函报。
    2、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二寸同蓝底近照两张(与毕业证相片一致,考生可在考生个人空间下载).④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2005年以前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2005年以后提供学位外语准考证或网上打印成绩).⑤学位评审费。
    3、学位每年办理一次,为避免遗失,学位证书不邮寄,委托他人代领者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者,学校将不再保留学位证书,责任自负。
    4、学位申请地点:湖南师范大学自考办101.
    四、本规定由湖南师大自考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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