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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卫校五年制大专2016考试与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4 23:15

1.家长请在“家长休息室”休息,考试区域家长不得入内。   

2.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9日(星期六)9:00-11:00,迟到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3.考试内容: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为1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英语各占30%)。   

4.考生应诚信应考,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5.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6.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9.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2.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作入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3.考试结束后,学校将于7月10日(星期日)9:00时在校内公示栏和学院外网同步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14.被录取的考生持准考证,于7月10日(星期日)到图书馆负二楼招就处领取《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15.新生开学时间及学费缴纳要求见《长沙卫生职业学院2016年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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