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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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0日讯 (记者 丁燕)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获悉,我区201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于6月20日至9月30日进行。
6月20日至6月30日,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并将签字认可的《毕业审核表》交至所选盟市自考办。7月1日至7月14日,盟市进行初审工作。7月15日至9月30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复审。9月30日后,给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据悉,今年我区对自学考试考生的转考、免考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考生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查看,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特别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凡我区在籍考生不能再将注册以后又在异地参加考试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转入我区申请毕业。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先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个人信息有误,一定要对所有错误信息申请更正。一旦复审通过审核,将以修改后的网上信息为准发放毕业证书,同时该信息将不再允许修改。
(责任编辑:何老师)(温馨提示:如果你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题不是很了解,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咨询老师:0731-88297478或者QQ咨询在线老师。欢迎加入湖南自考QQ群:62034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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