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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公共课增加考试次数的通知

2013年01月22日 22:58 湖南自考网黄老师我要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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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公共课增加考试次数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灵活、方便的特点,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考生,适应社会需求,进一步促进自学考试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起部分公共课增加考试次数,除现在的每年4月、10月考两次之外,在每年1月、7月增加两次考试。
  一、增加考试次数的课程有: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2、邓小平理论概论
3、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
4、毛泽东思想概论
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6、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
7、大学语文(专科)
8、大学语文(本科)
  其中,《邓小平理论概论》试卷中的“形势与政策”部分,4月与10月的考试范围不变;每年1月考试范围为上年6月1日至上年11月30日的国内外时事;每年7月考试范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5月31日的国内外时事。
  二、每年4月、10月考试时间和课程安排不变。1月和7月考试时间均为当月中旬,和学历文凭考试及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专业的考试时间一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参加1月和7月的考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决定。
  三、1月和7月考试的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一。
  四、1月和7月考试课程的收费与现行的收费标准一致。
  另:根据《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商务专业(专科)有关问题的通知》(考委办[2013]98号),制定了2013年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及电子商务中、高级职业证书课程考试安排表(附件二)。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13年一月九日
 

(责任编辑: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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