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自考学士学位之时间的进程
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湖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湖南大学自考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时间进程
1 、湖南大学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 、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 月底报省考试院。湖南大学统一进行管理。
3 、湖南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 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 、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湖南大学会进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