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自考委发〔2014〕2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各自学考试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2014]3号)文件精神,将我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各专业中设置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课程代码:03707,4学分)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4学分)。2014年10月和2015年4月仍安排“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大纲和教材不变。自2015年10月起,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的考试,并启用相应的大纲和教材。此前涉及到该门课程的相关规定,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关系如下:
旧执行期
新执行期
顶替说明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1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
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1门顶1门
2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2
3门任选2门顶2门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2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4
2门任选1门顶1门
请各市、县招考机构和有关高校将本通知精神及时通知考生,确保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201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