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报考(可不考虑户口在异地报名)。 2、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报考我院专升本(业余)各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文凭或专科在读。
报名程序:
常年报名,考生可在网上报名,也可来我校成教部自考成教办直接报名。(带好身份证办理缴费,照相等注册手续)
考试时间:
自考每年4月份和10月,成考每年10月。
毕业待遇: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可上中国教育网查询的长沙理工大学自考本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经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自考招生办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沙理工大学
办公电话:0731-88297478
    何老师:13974878723
    何老师:15616447478
学院网址:http://www.hnzk123.com/cs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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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1-07 发布者:湖南自考网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开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院校:
  为了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我们在组织有关高等学校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专业(独立本科段),并确定湘潭大学担任主考学校。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联系。
  该专业首次开考时间为 2005 年 4 月,首次开考的专业课为 A 单元: 6907 行政法学总论; B 单元: 6908 行政处罚法; C 单元: 6913 国家公务员法。
                            
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法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
 
                                    二 OO 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 自学考试 行政法专业 开考 通知